发布时间:2021-09-27 11:11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要求,现将乐山路-海滨大道立交节点改造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向公众进行信息公告,征求公众对工程建设在社会稳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乐山路-海滨大道立交节点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湛江市开发区乐山路与海滨大道交汇处
建设内容:保留现状海滨大道-乐山路地面信号灯控口,增加北转东、东转南的定向匝道,对现状南进口道和北出口道进行渠化拓宽。推荐方案主要设置两条北转东定向匝道(NE匝道)和一条东转南定向匝道(ES匝道),两条定向匝道总长1167.367m,其中:道路段全长176.99m,桥梁段全长990.377m。两匝道占用现状人行道面积约2970 ㎡,占用待建用地面积约18425㎡,涉及房屋拆迁面积约12761.57㎡。匝道按城市立交匝道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 30km/h,单向双车道,匝道桥面总宽度9m。建设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周边受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主要征求公众可能关心的对本工程的选址方案、建设方案的态度,对工程建设期间及建成后的主要环境问题、征地拆迁问题、建设单位应采取的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等的意见、建议。
三、公示期
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0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表达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五、联系方式
分析单位: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790991099 电子邮箱:710566089@qq.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富安大华南城铁东物流区12栋17层
立交方案示意图
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