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 06, 2007
阿里巴巴胜诉恶意软件案 奇虎安全卫士构成侵权
由. Z'HuNG 将文章归档于 业界新闻
据法院介绍,阿里巴巴公司的起诉称:三际无限公司向公众提供"奇虎安全卫士"(又名"360 安全卫士")软件,同时通过其他网站和免费工具软件进行捆绑传播。"奇虎安全卫士"软件将雅虎助手和雅虎 Widget 软件列为所谓恶意软件,导致用户无法正常使用雅虎助手和雅虎 Widget 软件。
阿里巴巴公司认为,雅虎助手和雅虎 Widget 软件并非三际无限公司所称的恶意软件,而是由用户自主选择、可以彻底卸载、不损害用户任何权益的正常软件。三际无限公司的上述行为侵犯了阿里巴巴公司对雅虎助手和雅虎 Widget 软件享有的著作权,损害了阿里巴巴公司的商誉,构成不正当竞争。
二中院审理认为,三际无限公司在"奇虎安全卫士"软件中将雅虎助手软件描述为:"软件类别:有潜在风险的;恶意表现:强制安装、干扰其他软件运行、浏览器劫持;危险级别:中",并将雅虎助手软件默认选中为清除,还在媒体上宣传雅虎助手软件是恶意软件。三际无限公司的上述行为缺乏法律依据。
审理法官说,将同业竞争者的产品称为"危险"应当具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三际无限公司在"奇虎安全卫士"软件中将雅虎Widget软件标注为"危险",并将雅虎 Widget 软件默认选中为清除,上述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via ]
虹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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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流氓软件 官司 中国 互联网
引用: http://www.creative-weblogging.com/cgi-bin/mt-tb.pl/48313

































